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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·90被宁波市纪委列为市级效能监测点
[吴伟莲]发表于 2010-09-21 03:23 阅读次数:31699 次
近日,接中共宁波市纪委、宁波市监察局《关于建立效能监测点制度的通知》(甬纪发[2010]32号),宁波腾泓信息服务发展有限公司被列为宁波市级机关效能监测点。
建立效能监测点制度,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,加强效能监察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的有效措施。通过建立效能监测点制度,直接收集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建议,及时有效地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更好地服务经济、服务社会,提高群众满意度。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效能监测点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座谈会、调研、征求意见等有关活动,多方位、多角度、多渠道地直接收集反映机关及工作人员(包括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或单位)以下四个方面内容的有关情况:
1、履职效能。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落实岗位职责所赋予的各项工作,高质量、高效率、低成本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是否存在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现象。
2、工作作风。是否能够热情、耐心、周到地对待服务对象;是否按照规定主动及时地办理有关事项,妥善处理和解决有关问题,提供优质服务。
3、自身形象。是否能够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依法依规办事;是否存在“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”等有损自身形象的行为。
4、其他影响机关工作效能、损害机关形象的行为,以及对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同时,做好效能监测点工作的宣传与引导,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心监测点工作,使监测点收集更多有价值的情况。
《通知》还对效能监测点联络员职责,以及建立工作网络、情况反馈、情况办理、联系协调等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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